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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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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7年08月02日 11:1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校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一、内容要求

遵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强化党组织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创业教育、诚信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读书学习交流活动、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科研成果转化、优质服务状况、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以及开展“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等方面逐项总结。

二、格式要求

标题(如:党委宣传部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为二号小标宋体字,正文为三号仿宋体字,段落行距为固定值28磅。

三、上报要求

1.机关各部门要重点总结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于1月11日前报机关党委,汇总形成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2.其他单位于1月11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11005158@qq.com(不报送纸质总结)。

3.仍未上报2016年度市级以上荣誉的单位,此次一并上报。

联系人:聂艳彬 联系电话:84602838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