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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长春市第三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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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7年08月02日 11:15


为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奋进力量,促进良好社会风尚形成,长春市工商局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共同举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

一、大赛名称

长春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

二、大赛简介

为传播公益正能量,激励更多的社会机构和个人投身公益广告事业,提高公益广告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影响力,拟于2017年4月启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进一步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浓厚氛围,征集主题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直抵人心的公益广告创意作品。

三、大赛主题

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2个主题词、三个层面(国家、社会、公民);

2.关爱未成年人;

3.文明旅游;

4.文明餐桌;

5.文明交通;

6.文明上网;

7.文明礼仪;

8.诚信建设;

9.勤俭节约;

10.志愿服务;

11.学好人、做好人、敬好人;

12.孝老敬老;

13.爱护环境。

四、参赛细则

参赛资格: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等。

作品分类:平面、影视和广播三大类。

(一)平面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作品一并打包发送。(报名表和承诺函分别见附件1、2,也可在长春市工商局网站有关大赛资料处下载)。

3.作品格式:尺寸为A3,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

4.投稿作品,要求彩印,电子版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多个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提交。

(二)影视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作品一并打包发送。

3.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4.片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5.器材使用要求: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皆可。

6.视频格式:AVI,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用RAR或ZIP软件压缩打包。

(三)广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作品一并打包发送。

3.带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4.作品格式:MP3或WAV格式,请随作品附广播编辑稿案电子版(DOC或TXT格式)一并报送。

五、作品报送方式及时间步骤安排

(一)DVD光盘报送

1.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参赛作品刻录于DVD光盘中。

2.光盘封面上须标明“×××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分类+作品名称”。

3.将参赛作品DVD光盘邮递至大赛组委会(详细地址见文档下方)。

(二)时间步骤安排

投稿日期:2017年4月10日—5月30日

评审日期:2017年6月5日—6月7日

结果公示日期:2017年6月12日—6月30日

六、奖项设置如下:

1.平面组奖项

金奖:1名

银奖:3名

铜奖:10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2.影视组奖项

金奖:1名

银奖:2名

铜奖:3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3.广播组奖项

金奖:1名

银奖:2名

铜奖:3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4.优秀指导教师奖 若干名

七、大赛评审及参赛作品用途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主办单位及专家教授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评定。主办单位将对获奖作品进行无偿展览、展播。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大赛的详细资料及最终评审结果公示可登陆长春市工商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cgs.gov.cn)

(二)作品报送

作品寄送地址:长春市工商局(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A321室

联系电话:88500321 15143042786 张女士

(三)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大赛期间无偿展览、展播和期后出版的使用权。

(四)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广告协会所有。

九、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文明办、长春市工商局

承办单位:

长春市广告协会、长春日报、长春晚报、长春广播电视台

附件1.参赛作品报名表

      2.公益广告大赛参赛承诺函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长春市文明办

长春市工商局

2017年3月28日